如果同一份项目说明要同时发给江门本地和外地客户,工期不能只写一个总天数。正确做法是先把“可承诺工期”拆成客户可控制的前提和供应方可控制的前提,再按前提是否成立给出两个不同工期;若前提变化,下一步动作是重新确认排期而不是顺延原日期。
打开你正在用的报价单或项目计划页,看工期一栏。如果只写“30个工作日”或“约一个月”,它把两种不同条件混在了一起:一种是客户素材、账号权限、验收人到位的时间,另一种是江门网络公司内部设计、开发、测试的排期。跨地区项目里,这两类时间经常不同步,混写会让外地客户误以为总工期可以按同一个日历推进。
可以用一个简单动作区分:在工期旁加两列,一列写“客户前置条件”,一列写“我方排期条件”。如果某一列写不出具体内容,说明这份资料还不具备跨地区说明条件,应先补条件再谈日期。
前置等待期指从签约到所有输入齐备的时间,包括资料提交、域名或账号权限移交、内容确认、外地客户的内部审批。执行排期指输入齐备后,设计、开发、测试、上线所需的连续工作时间。跨地区项目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,是把外地客户的审批周期算进执行排期,结果执行方按本地节奏承诺,客户按外地节奏理解。
假设一个项目执行排期为20个工作日,客户前置等待期在本地场景下通常为3天,在外地场景下因审批链更长假设为10天。那么对本地客户可说明“前置齐备后20个工作日”,对外地客户应说明“资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;若审批需跨部门,前置期按10天预估”。这里的数字只用于说明比较方法,不是行业标准。
动作上,把两段分别写进同一页,并注明哪一段由客户触发、哪一段由服务方触发。这样客户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模糊总天数,而是可以自己判断从哪天开始计时。
更可执行的做法是做成三栏说明:条件、对应工期、条件不成立时的下一步。条件栏写“素材与权限在X日内齐备”“验收人在X日内反馈”;工期栏写对应的工作日区间;下一步栏写“若超期,排期顺延并重新确认上线窗口”。
这样处理的好处是,跨地区客户能看清哪些延迟来自自己一侧,哪些来自服务方一侧,减少把“审批慢”误判为“开发慢”的扯皮。
如果外地客户与江门本地客户在交付内容、验收标准、沟通频率上基本一致,只是所在地不同,工期可以合并说明,但必须注明“前置等待期按客户实际审批节奏另计”。如果外地项目需要现场对接、分阶段验收或额外差旅协调,工期就应分开写,因为执行排期本身发生了变化。
判断依据不是城市名,而是三个可观察事实:输入是否依赖客户内部多人审批、验收是否需要现场或跨时区同步、变更是否频繁。三项中有一项成立,就倾向分开说明;三项都不成立,合并说明并保留前置期备注即可。城市名本身不能证明服务能力,也不能单独决定工期长短。
把改好的说明交给一位不参与该项目的人,请他回答两个问题:从哪天开始计时,以及如果客户晚交资料,原上线日期是否还成立。如果对方答不出,说明条件与工期的对应关系仍不清晰。
再检查一处:说明里是否只写了顺延,却没写顺延后由谁重新确认日期。跨地区项目里,缺少“重新确认”这一步,往往导致双方各自按旧日期准备,最后在同一时间点才发现排期已经错位。补上这一步,工期说明才算真正可执行。